本帖最后由 细语凝香 于 2014-9-27 17:24 编辑
摘 要:目的:观察眼针治疗急性脑梗死的疗效。方法:将124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64例和对照组60例。治疗组以眼针治疗,对照组以体针治疗,均10次为1疗程,治疗2疗程观察疗效。结果:治疗组基本痊愈7例,显著进步25例,进步29例,无变化3例,总有效率95.3 %;对照组基本痊愈3例,显著进步15例,进步24例,无变化17例,恶化1例,总有效率70.0%。2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0.005。结论:眼针治疗急性脑梗死疗效优于单纯体针治疗,是一种较理想的治疗方法。 关键词:脑梗死;针灸疗法;眼针;急症 笔者采用眼针治疗急性脑梗死64例,并与体针治疗作随机对照,疗效满意,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24例病人均为本院住院患者,全部患者意识清醒,无心、肺等严重并发症,肌力0-Ⅳ级,临床诊断为急性脑梗死,并经头颅CT确诊,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64例,男38例,女26例;年龄45-80岁,平均(62.5±17.5)岁;病程3-6天;大面积梗死(头颅CT梗死灶直径>3cm或累及2个以上脑叶)6例,小面积梗死(头颅CT梗死灶1.5cm<直径<3cm)32例,腔隙性梗死(头颅CT梗死灶直径 <1.5cm)26例。对照组60例,男36例,女24例;年龄50-81岁,平均(65.5±15.5)岁;病程4-6天;大面积梗死6例,小面积梗死30例,腔隙性梗死24例。经统计学处理,2组在年龄、性别、梗死面积、病情严重程度等方面无明显的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2治疗方法 全部病例均于起病后3-6天,病情基本稳定后开始针灸治疗。 2.1治疗组 主穴:上焦区、下焦区。配穴:心、肝、肾区。操作方法:取患侧眼针穴区,用30号0.5寸毫针,轻轻刺入,不提插捻转,如未得气,将针提出1/3,改换一个方向刺入或搔刮针柄至得气,得气后嘱患者作患肢主动功能锻炼,下肢肌力Ⅲ级以上者扶持下站立或扶行锻炼,40分钟后出针。以上针刺操作每天1次,10次为1疗程。第1疗程结束后间隔2天进行第2疗程治疗。功能锻炼可视病人情况适当进行。 2.2对照组 体针治疗参照高等院校统一教材《针灸治疗学》第6版,。取穴肩髃、曲池、合谷、外关、环跳、阳陵泉、足三里、解溪、昆仑,均取患侧穴;可轮取肩 髎、阳池、后溪、风市、阴市、悬钟等穴,均施以泻法。每天1次,10次为1疗程,针刺结束出针后结合功能锻炼。第1疗程结束后间隔2天进行第2疗程治疗。 3疗效标准与治疗结果 3.1疗效标准 按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修订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评定。基本痊愈: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病残程度0级,可恢复工作和操持家务;显著进步: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病残程度1-3级,部分生活自理;进步: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无变化: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或增加在17%以内;恶化: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增加18%以上;死亡。笔者将基本痊愈、显著进步,进步作为有效,将无变化、恶化、死亡作为无效。 4病案举例 陈某,男, 65岁,因右侧肢体无力,发音欠清12小时,于2002年3月 21日18时入院。入院后右侧肢体无力加重,经治疗至23日病情稳定。体查:语言欠清,右中枢性面舌轻瘫,右上、下肢肌力Ⅳ级,右手指能微动,右侧肢体浅感觉稍减退,右霍夫曼征(+),右巴氏征(+),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为18分。头颅CT检查示:左额叶脑梗死。于3月24日行眼针治疗。取右眼针穴区上焦区、下焦区、肝区,针刺得气后扶行并作右上肢及手指屈伸锻炼,40分钟后出针休息。每天治疗1次,10次为1疗程。治疗1疗程后言语流利,双口角对称,右上、下肢肌力Ⅴ级,右手能屈指,不能伸,右侧浅感觉正常。治疗第2疗程结束后,右上、下肢肌力Ⅴ级,能独立行走500m以上,跛行,生活完全自理。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为2分,基本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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