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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针配合头针治疗脑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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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7: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的:探讨眼针与头针对脑梗塞不同时期治疗的疗效。方法:用分层随机法将120例脑梗塞患者分为急性期眼针组与头针组及恢复期眼针组及头针组,治疗14,观察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情况。结果:4组治疗后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均有显著性意义,急性期眼针组疗效优于头针组,恢复期2种疗法疗效无差异。结论:眼针组疗效在急性期优于头针组,在恢复期等同于头针组。
关键词:眼针;头针;脑梗塞;分期治疗
  眼针与头针同属于微针疗法,均有大量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见诸报道,但对两者治疗同一疾病进行对照研究却未见报道,为了探讨2种针法对脑梗塞的疗效,同时也为了选择最有效的方法运用于临床,本研究对120例脑梗塞患者进行分层随机,分为急性期眼针组与头针组及恢复期眼针组及头针组进行治疗,并进行对照、分析,其结果如
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脑梗塞诊断标准
参照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
1.2 中风病分期标准
参照199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脑病急症科研协作组起草制订的《中风病诊断疗效评定标准》(试行)。
1.3 既往史与伴发疾病的评分标准
参照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
1.4 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标准
参照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
1.5 纳入与排除标准
1.5.1 纳入标准
1.5.1.1 符合脑梗塞诊断标准,CTMRI检查,且缺血部位在颈内动脉系统。
1.5.1.2 符合中风病中经络诊断标准,分期为急性期或恢复期(发病3个月以内)
1.5.1.3 神经功能缺损评分≥7分。
1.5.1.4 年龄在40~70岁之间。
1.5.2 排除标准
1.5.2.1 经检查证实为脑栓塞或脑出血者。
1.5.2.2 合并有严重的心、肝、肾、造血系统及内分泌系统等原发病者。
1.5.2.3 严重的骨关节病变影响功能恢复者。
1.6 一般资料
120例患者均为我科住院的患者,其中急性期60例,恢复期60例,按分层随机原则,以随机数字表法分为眼针1组、眼针2组、头针1组、头针2组,其中1组为急性期治疗组,2组为恢复期治疗组,按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评定:7~15分为轻型(7分以下不予纳入)、16~30分为中型、31~45为重型。
两组两两比较,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病情、伴发疾病和既往史方面经统计学处理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7 治疗方法
1.7.1 眼针组
眼针取穴以《中华眼针》为标准,取双侧上焦区、下焦区、肝区、肾区,采用31号0.5寸不锈钢毫针,在距眼眶2 mm处眼睑相应穴位上横刺,进针深度12 mm±2 mm,不施手法,留针30 min,每天1次,14天为1疗程。
1.7.2 头针组
选用1984年在日本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会议上通过的《头皮针穴名标准化国际方案》中的顶颞前斜线、顶颞后斜线,均取瘫痪对侧穴位。令患者仰卧位,使用29号1.5寸针灸针,与头皮呈15°角进针,采用三针接力透刺,捻转得气后连接G6805-Ⅰ型电针仪,选用疏密波,频率200~300次/分,强度以病人能耐受为度,留针30 min。每天1次,14天为1疗程。
2 疗效观察
2.1 疗效评定标准
根据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依据神经功能缺损积分值的减少(功能改善)和患者总的生活能力状态(评定时的病残程度)进行疗效评定。每1个病例均在治疗前和治疗后各进行1次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
基本治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病残程度为0级。
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病残程度为1~3级。
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
无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以下。
2.2 统计学处理
数据用均数±标准差表示,神经功能缺损评分的治疗前与治疗后及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2组疗效比较采Ridit分析。
2.3 结果与分析
2.3.1 各织对脑梗塞患者神经功能的影响
结果可知,各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经治疗后均有明显恢复*P<0.01,**P<0.01,说明眼针与头针在治疗脑梗塞急性期与恢复期过程中均有疗效。但从急性期和恢复期分期分组疗效比较看,△P<0.01,说明急性期眼针组与头针组神经功能缺损差值有显著性差异,即眼针组疗效优于头针组;△△P>0.05,说明恢复期眼针组与头针组神经功能缺损差值无显著性差异,即眼针组疗效等同于头针组。
2.3.2 各组疗效比较
    结果可知,眼针组与头针组疗效比较,Ridit分析,P1<0.05,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即眼针1组与头针1组疗效比较有显著性差异2>0.05,无显著性差异,即眼针2组与头针2组疗效比较无显著性差异,说明眼针组疗效在急性期疗效优于头针组,在恢复期疗效等同于头针组。
3 讨论
脑血管疾病是神经系统常见病及多发病,在世界许多国家已成为首要病因,其发病率为100~300/10万,患病率为500~740/10万,死亡率为50~100/10万,占所有疾病死亡人数10%,是目前人类疾病的三大死亡原因之一。随着人群预测寿命的延长,脑血管疾病的高发病率和高致残率日益严重地威胁人类的健康,寻找一个有效的治疗方法已成为当今医学界的研究热点。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是指由于脑部血流供应障碍,缺血、缺氧引起的局限性脑组织的缺血性坏死或脑软化,其发病率占全部脑卒中80%。存活者中60%~70%病人遗留瘫痪、失语等严重残疾,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在祖国医学中属中风范畴,中药及针灸治疗应用前景广阔,尤其眼针治疗中风疗效颇佳。
头针疗法是在祖国医学脏腑经络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大脑皮层功能定位原理,在相对的头皮穴区进行针刺治疗全身疾病的一种针刺方法,尤其对脑血管疾病的治疗有较好的疗效,已经广泛应用于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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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7: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针疗法是由我院著名中医前辈彭静山教授总结60余年行医生涯之针灸秘验基础上,经过10余年潜心研究《内经》和《证治准绳》等典籍,首创的一种以祖国医学脏腑、经络理论为基础,结合眼与五脏六腑、十四经脉关系,与后汉名医华佗的“观眼识病”学术思想相适应,根据眼球结膜上血管的形色变化,判定疾病的性质与部位,然后辨证针刺眼周特定穴位,以治疗全身疾病的一种微针疗法。眼针在我国古典医籍中从无记载,眼针穴区不同于眼睛周围的其它腧穴,它具有一套较完整的理论、独特的穴区、取穴原则和针刺方法,具有针具小、取穴少、针刺浅、手法轻、操作简、见效快、不用宽衣解带、不受场合限制等特点。我院从首创眼针疗法到应用于临床,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治疗中风病人数以万计,其临床疗效达到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其临床价值已为国内外许多学者所公认。
      本研究依据各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治疗前后比较,说明眼针与头针在治疗脑梗塞急性期与恢复期过程中均有疗效。但从急性期和恢复期分期分组疗效比较看,急性期眼针组与头针组神经功能缺损差值有显著性差异,即眼针组疗效优于头针组;恢复期眼针组与头针组神经功能缺损差值无显著性差异,即眼针组疗效等同于头针组。即眼针组疗效在急性期优于头针组,在恢复期等同于头针组。
      推广应用眼针技术对减少中风的发病率、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有重要作用,将为家庭、社会创造不可低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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