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冰儿 于 2015-4-20 15:56 编辑
痤疮是一种常见的毛囊与皮脂腺慢性炎症性皮肤病。据调查,在 12~24 岁的青少年中,发病率高达 85%,且呈上升趋势。因其病程迁延反复,严重时可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 患者均为医院就诊患者,平均年龄(23.52±5.38)岁;病程 3~192 个月,平均(49.92±34.58)个月;皮损情况:治疗前囊肿个数 109 个,囊肿积分为 109.55 分;治疗前结节个数为 110 个,结节积分为 105.27 分;病情程度:中度 37 例,占35.2%,重度 68 例,占 64.8%。 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临床皮肤病学》,遵照 Pill Sburv 及国际改良痤疮分级法,制定本病标准如下:青春期开始发病,好发于面部、胸部、背部等皮脂腺发达部位,对称分布。皮损以结节、囊肿为主,伴有皮脂溢出且呈慢性经过。①结节诊断标准:为可见的隆起损害,可触及的圆或椭圆形局限性或实质性损害,直径大于 0.5 cm,颜色呈鲜红、紫红或暗红。②囊肿诊断标准:为含液体或半圆体的囊性损害,呈球形或卵圆形,触之有弹性感。 排除标准:①过敏体质或瘢痕体质者;②畏针者;③精神病患者;④合并有糖尿病、血友病者;⑤妊娠期妇女。 观察方法:皮损评分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痤疮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标准。根据结节、囊肿的个数、大小、部位、硬度、颜色等的积分进行判断。皮损个数:2 分(1~3 个);4 分(4~6 个);6 分(6个以上或融合成片)。皮损大小:2 分(最大皮损小于 0.5 cm×0.5 cm);4 分(最大皮损介于 2 分和 6分之间);6 分(最大皮损超过 1 cm×1 cm)。皮损部位:2 分(面、颌、颈、背 1 个部位);4 分(面、颌、颈、背 2 个部位);6 分(面、颌、颈、背 3 个部位以上)。皮损质地:1 分(柔软);2 分(中等硬度);3 分(硬)。皮损颜色:1 分(浅淡);2 分(暗红);3 分(鲜红)。 疗效评定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制定疗效判定标准。疗效评定由不了解本课题设计的临床专业人员进行。 综合疗效判定标准:综合疗效评价以皮损情况计算有效率,有效率(%)=(疗前总积分-疗后总积分)/疗前总积分×100,分四级判定。①临床痊愈:皮损全部消退,皮肤变平仅留有色素,皮损总记分为 0 分。②显效:皮损大部分消退,皮损总积分减少≥70%,<100%。③有效:皮损部分消退,皮损总积分减少≥30%,<70%。④无效:皮损消退不明显,皮损总积分减少<30%。 治疗方法:火针治疗组 取穴:局部取穴,取每个结节或囊肿顶部中央及基底部;整体取穴,肺俞、脾俞。 方法:左手持酒精灯,尽可能接近施术部位,右手持针柄,置针于火焰的中焰,先加热针体,再加热针尖,将针烧至发白。右手持针迅速刺入结节或囊肿,进、出针速度要快,尽量减少患者的疼痛。皮损较大者,可连续点刺。囊肿者,用棉签轻轻挤出囊内物,沾干,碘酒酒精消毒,暴露针孔。 疗程: 每 4 天治疗一次,连续 5 次,3 周后观察结果。 经治疗,103例患者中,痊愈55例,显效33例,有效13例,无效2例,愈显率为85.4%。 不良反应分析:未发现明显的副作用。对照组有 18 例出现轻微腹痛、头晕、口干、恶心等,占 17.67%,但均不影响继续治疗。局部不良反应:治疗组火针点刺后出现轻微的灼热感,约半小时后消失;24 h后 10 例针孔仍红晕,占 9.70%。在进行火针治疗时,可偶见针孔感染或患者疼痛剧烈的情况。因火针疗法本身是一种良性局部轻度烧伤,个别情况局部出现较严重的红、肿、热、痛,其原因为:①针孔没有保持清洁、干燥或针后 1 日内淋浴等;②局部搔抓感染;③针刺后使用了污染的棉球按压针孔。火针针刺时不应有剧烈疼痛,一般针刺后局部轻微灼痛,且很快消失。针刺剧痛的原因:①火针温度不够;②针具选择不适当;③操作不熟练,动作缓慢;④出针后未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