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 于 2016-5-23 16:34 编辑
患者年龄40-70岁,平均年龄6o.2岁;人选患者发病后经脑CT扫描证实:脑梗塞”例,脑出血5例,所有患者在急性期均经降低高颅压、保护脑神经、活血化瘀等基础治疗,接受该疗法治疗时间均在首次症状出现14天以后。 病例选择:(I)患侧肢体肌力在0 -4级;(2)肝肾功能、心电图均正常;(3)动脉血压≤165/95mmHg;(4)空腹血糖≤7. Ommol/L。( 5 )检验无出凝血异常。 治疗方法:运动疗法加用眼针治疗 在医师亲自实施或指导下,给予全关节运动。具体方法:康复训练程序重点是运动功能的恢复。全关节活动范围内的被动活动每个关节至少活动5一6次,每天至少活动2次,每次30min。同时根据功能恢复的不同阶段,选择床上医疗体操、中期医疗体操及偏瘫三期医疗体操每日1次。坐位平衡训练、站位平衡训练及步行训练,每天由治疗师一对一治疗,训练40 - 60min,其余时间由护士及家属协助患者完成。此外,根据患者上肢功能恢复情况,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训练上肢功能,如插积木、刷斜板、翻牌、抛球、接球等,不断改善手指的功能,每周1次,每次30min。上述治疗每14天为1个疗程,连续治疗4个疗程后进行疗效评定。 在运动疗法基础上加用眼针治疗。眼针分区定穴方案遵循(中华眼针》为标准,取双侧上焦区、下焦区、肝区、肾区,采用31号0. 5寸不锈钢合金毫针,在距眼眶2mm处相应穴区采用眶外平刺法,进针深度12 ±2mm,进针后采取刮柄法刺激1一3min,留针30min,每天1次,14天为1个疗程,连续治疗4个疗程后进行疗效评定。 疗效评定标准:根据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依据神经功能缺损积分值的减少(功能改善)和患者总的生活能力状态(评定时的病残程度)进行疗效评定。每个病例均在治疗前和治疗后各进行1次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基本治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一100%,病残程度为0级;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一90%,病残程度为1一3级;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一45 %;无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以下。 30例患者中,基本痊愈2例,显著进步19例,进步8例,无效1例。 脑卒中急性期经过对症治疗病情平稳后,进行康复治疗往往为临床操作的重点。 脑卒中的发病率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脑血管病绿色通道及各项卒中单元的建立,使该病的致残率相应得到下降,围绕其康复治疗的开展,目前认为于患者发病24h内即可开始,但由于目前临床康复治疗普及性的不足以及临床医生对康复医学认识上的差异,使脑卒中急性期的康复治疗参与率不高,笔者所在的基层医疗机构,前来接受治疗的中风病患者中,恢复期患者所占的比例始终远远高于急性期患者。 眼针疗法是在眼眶内外进行针刺,治疗全身疾病的一种微针疗法,属于针灸术的一部分。它以眼与脏腑经络的密切关系为依据,以华佗“观眼可验内之何脏腑受病”为指导,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故全国著名针灸学家彭静山教授于上世纪70年代倡导。它具有针小、取穴少、针刺浅、手法轻、操作简、见效快、适应症广、容易掌握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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