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观察眼针疗法治疗假性球麻痹的临床疗效。方法:将60例假性球麻痹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观察组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眼针疗法治疗。10天为1个疗程,治疗两个疗程后判断疗效。结果:观察组治疗假性球麻痹的愈显率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眼针疗法治疗假性球麻痹行之有效,疗效优于单纯药物治疗。 关键词:眼针;假性球麻痹 假性球麻痹又称假性延髓麻痹,是由于动脉硬化、多发性脑梗死、脑炎等引起的双侧皮质脑干束损害,临床表现为构音障碍,声音嘶哑,吞咽困难,饮水呛咳,咽反射存在,下颌反射亢进,并出现原始反射(掌颌反射、强握反射等),有强哭强笑,椎体束征,无舌肌萎缩及颤动。假性球麻痹吞咽障碍是脑血管病(CVD)的严重并发症之一。目前在临床治疗上缺乏特效药物。笔者近几年来采用眼针疗法治疗该病,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60例病例均来自神经内科门诊及住院患者,符合有关诊断及纳入标准。其中男48例,女12例;年龄最小46岁,最大79岁,平均68岁;病程3天~6个月。以上病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两组患者在年龄、病程、性别、病变性质、病变部位上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1.2 诊断标准 1.2.1 中医诊断标准 参照《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中的相关诊断标准:(1)发音及语言障碍,吞咽困难、饮水呛咳;(2)软腭、舌肌、面肌运动障碍;(3)咽反射减弱或消失,软腭反射极弱;(4)锥体束征或表情淡漠、痴呆。所有患者均经头颅CT或MRI检查确诊。 1.2.2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神经系统疾病症候学》中的相关诊断标准。 1.3 纳入标准 符合本病中医诊断标准及西医诊断标准者;年龄在45~80岁之间;意识清醒,并能配合相关检查和治疗。 1.4 排除标准 因脑干脑炎、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等引起的真性球麻痹患者;由于动脉瘤、血管畸形及外伤等原因所致的脑出血患者;具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血管病变、肝肾疾病、血液学病变者;年龄在45岁以下或80岁以上者;不符合纳入标准、资料不全、影响疗效判断者。 2 治疗方法 观察组和对照组均接受包括对症支持疗法、降颅压、神经保护剂、预防感染等神经内科常规治疗,并针对基础性疾病及并发症,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进行药物对症治疗。观察组在此治疗基础上加用眼针疗法。 眼针疗法具体方法如下:眼针取穴以《中华眼针》为标准,取双侧上焦区、心区、肾区、脾区,采用31号0.5寸不锈钢毫针,在距眼眶2mm处眼睑相应穴位上横刺,不施手法,每次留针30min,每天1次。10天为1个疗程。 3 疗效观察 3.1 疗效标准 临床治愈:吞咽功能完全恢复,进食、饮水正常,吐字清晰,声音清楚,语言表达符合逻辑,神经反射正常;显效:吞咽功能基本恢复,进食、饮水偶有呛咳,声音嘶哑,神经反射正常;有效:吞咽功能有所改善,进食、饮水缓慢,但不用鼻饲支持治疗,能保证饮食入量(以半流食为主),语言表达不完整,声重音哑,神经反射基本正常;无效:治疗前后无变化,仍需鼻饲,语言表达无改善。 3.2 治疗结果 结果显示,观察组愈显率为63.3%,对照组为20%,说明观察组和对照组之间有显著差异(P<0.05);观察组有效率为83.3%,对照组有效率为76.6%,说明观察组和对照组之间无显著差异(P>0.05)。 4 病案举例 于 某,男,56岁,司 机。患 者2009年7月20日下午出现右半身不遂,伴失语、吞咽困难。查CT扫描示:多发脑梗死。在急诊室留观72h后收入本疗区。既往:高血压10余年。查体:血压150/90mmHg,运动性失语,吞咽困难,饮水呛咳,鼻饲。右上下肢肌力0级,右Babinski征(+)。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眼针疗法治疗,2周后可咽下二米粥等半流质,喝水仍有呛咳,予拔除胃管。1个月后可正常饮食,喝水基本无呛咳,但仍不能言语。住院2个月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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