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养生之道 于 2015-5-4 16:41 编辑
疼痛是中晚期肝癌的一个重要症状,据报道,肝癌疼痛发生率为80%。癌性疼痛是恶性肿瘤难治的主要症状之一,wHo已将癌痛的控制列为全球癌症综合规划四大重点之一。笔者运用腕踝针对原发性肝癌疼痛的住院病人进行治疗并观察,取得较好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所有病例均选自在医院住院的病人。年龄最小18岁,最大70岁;病程最短1周,最长4年,平均4月;轻度疼痛5例,中度疼痛16例,重度疼痛15例。人选病例均符合以下标准:(1)符合国际抗癌联盟(UICC)的原发性肝癌的诊断标准,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诊断,或影像学结合特异性肿瘤标记诊断原发性肝癌且伴有疼痛的住院患者;(2)患者意识清晰,对自身疼痛有判断能力,且能合作评价疼痛;(3)患者在试验前48h未用过其它镇痛药;心、肾功能正常;(4)无药物滥用史和过敏史,无晕针史。除外孕妇和哺乳期妇女;(5)近1周内未行过全身或局部化疗、放疗或其它局部治疗,即疼痛主要来自于肿瘤本身。 治疗方法:采用0.25 mm×25 mm的一次性无菌针灸针。方法:根据疼痛部位及原发灶部位按腕踝针选区原则进行定位,局部75%酒精消毒后,针刺人皮下浅层组织,针刺完毕后予以胶布固定9~12h。选区根据患者疼痛的部位结合原发病灶,万方数据如肝疼痛伴剑突下疼痛明显的选右上1、上2(双);如右胁肋部疼痛,选右侧上3、上4,放射至右肩背痛选右上2、上5;腹膜后淋巴结转移引起的腰背痛以带脉划分,带脉以上的腰背痛根据疼痛的范围选上。、上5,带脉以下选下6、下5。每日或隔日1次,10天为一疗程。根据病人疼痛程度及耐受程度可随机决定针刺次数。对于轻中度患者在停用止痛药物4天后给予腕踝针治疗,治疗1个疗程结束后观察10天,评定患者的疼痛强度。治疗期间禁止使用与疼痛有关的中西药物,治疗结束后观察疼痛反复的时间,并予以对症处理。 患者在治疗期间均行一般的保肝、支持等对症治疗,未行其它针对肿瘤或疼痛的治疗。如针刺1~2天未见缓解为无效病例,改用其它治疗方法。 疗效评定标准:完全缓解(CR):治疗后完全无痛;部分缓解(PR):疼痛较治疗前明显缓解,睡眠基本不受干扰,能正常生活;轻度缓解(MR):疼痛较治疗前减轻,但仍感疼痛明显,睡眠受干扰;无缓解(NR):与治疗前比较疼痛无减轻。患者疼痛明显缓解以愈显率(CR+PR)%为准,患者疼痛有所减轻以有效率(CR+PR+MR)%为准。 从总体疗效来看,36例患者中,完全缓解16例,部分缓解15例,轻度缓解3例,无缓解2例,愈显率为86.1%,总有效率为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