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绿色疗法 于 2015-10-28 16:53 编辑
患者均为本院皮肤科门诊患者。年龄最小 15岁,最大40岁,平均27岁;病程最短3个月,最长2年5个月,平均 19.6 个月。诊断标准:按照《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和行业标准 ZY/T001.1-001.9-94《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进行诊断。患者主症表现为①好发于青少年面部和手背等暴露部位;②皮损为针头至绿豆大扁平丘疹,孤立散在,表面光滑,质硬,呈正常皮色或淡褐色;③为多发性,可沿抓痕发生丘疹,排列成线条性,可见同形反应;④微有痒感;⑤有自身传染的特点;⑥组织病理检查可见皮肤表皮棘细胞层肥厚、乳头瘤样增生和角化过度,伴角化不全,棘细胞层上部和颗粒层有空泡化细胞,核深染,嗜碱性。 扁平疣,中医称为“扁瘊”,是由乳头瘤病毒(HPV)感染表皮而引起的良性赘生物,患者多为青少年,皮损处呈扁平丘疹,颜色较深,多散见于面部,严重影响美观。虽然有的扁平疣可能由于发生炎症或因免疫因素而自然消退,但消退时间通常很长。扁平疣的治疗如咪喹莫特乳膏、维 A 酸乳膏等也往往存在疗程较长或治愈率较低的问题。火针古称“燔针”、“焠刺”等,在《黄帝内经》中就已有记载,是一种快速疗法,古代主要用于痹证、痈疽等,现已拓展用于扁平疣的治疗。 纳入标准:经临床确诊的扁平疣患者,年龄 10 岁以上,性别不限,病程 3 年以内,皮疹发于面部,皮疹数目 50 个以内,1 个月内未采用其他治疗手段进行治疗。 排除标准:心、肝、肾功能异常者,糖尿病患者,瘢痕体质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 个月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或免疫调节剂者,并剔除观察期间使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或未完成疗程者。 治疗方法:采用火针疗法+维A酸治疗 采用火针治疗。先将火针在乙醇灯上烧红,迅速轻轻点刺疣体周围,然后以棉签拭去疣体,再将火针烧红,轻点皮损区域,以微微渗血为度,术后涂抹金霉素眼膏。每天治疗 2 次,连续使用至皮损部位结痂脱落(约1 星期),并嘱痂壳脱落之前勿沾水。 采用维 A 酸乳膏(迪维霜,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晚上涂擦,每日 1 次,以疣体发红为度。 所有患者均连续观察4星期。 疗效标准:采用 4 级评定法。 痊愈 皮疹完全消退,无新出皮疹。 显效 皮疹消退 70%以上。 进步 皮疹消退 30%以上、70%以下。 无效 皮疹消退 30%以下。 经治疗,29例患者中,痊愈19例,显效7例,进步3例,无效0例,总有效率为89.7%。 治疗过程中部分患者出现了皮损处瘙痒、红肿、皮肤脱屑以及色素沉着等症状,均较轻微,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火针治疗扁平疣的机理除了借火助阳、温通经络之外,亦可能与温热作用有关。当针尖在乙醇灯火焰中烧红时,其温度将高达 800~900℃,离开火焰后,空气会使其迅速冷却,但刺入病灶时将仍然会保持 200~300℃甚至更高的温度,足以使与针接触的蛋白质变性、病毒被破坏。一方面,围刺皮损处可便于使疣体连根拔出,另一方面,被高温破坏的蛋白质和病毒有可能成为抗原,引起机体相应的免疫应答反应,从而可能起到类似疫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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