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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虽外邪,性热耗气,不当发汗。轻症宜宣热却暑,重症宜清心涤暑。暑与热的差别在于暑挟湿气,故常佐芳香之品。倘由于贪凉、饮冷而招致的阴暑病,根本上是一种寒症,可参照寒邪治疗。 4.湿:表湿,症见寒热、头胀如裹、胸闷、体重;内湿,在中焦为胸闷、舌腻、脾胃不和;在下焦为泄泻、足肿,小便不利。积湿成水,则腹部肿胀,或流溢皮肤为上下浮肿。 湿系重浊有形之邪,用芳香可以化湿,苦温可以燥湿,风药可以胜湿,利尿可以导湿,通便可以逐湿。故在表宜发汗祛湿;在中焦轻者宜芳香化湿,重者宜温燥湿浊;在下焦宜渗利膀胱或攻逐积水。湿与热合,成为湿热证,治法不离清热化湿,就须衡量湿重热清或热重湿轻而随症使用。 5.燥:秋燥伤表,症见微热,干咳、鼻燥、口干。津液枯燥,伤于内,则为口干、消渴、唇燥皲裂、大便闭结。 在表宜辛甘微凉,清宣上焦;在内宜甘凉清润,滋养肺胃。倘阴血枯躁而现动风症状,则应列入虚证范围论治。 6.火:邪热燔灼,证见壮热,口臭,腹满便结;邪火郁结不发,则症见烦闷、头胀、喉肿、牙痛;君火上亢,则症见烦躁不寐,舌尖红绛;相火不静,则症见头胀耳鸣,梦遗;虚火内燔,则症见潮热盗汗,面部泛红等。 火性炎上,其用为热,治法以清降为主。实火宜承制,郁火益宣发,君火宜宁静,相火宜苦泄,虚火宜潜养。因火而热,因热而燥,明了火和燥,热已包括在内。 7.疫:寒疫,证见背寒头胀,胸闷、手麻;瘟疫,症见壮热神昏,咽痛、发斑。 疫症不循经络传变,虽有表时之分,大多邪伏中焦,治宜辟秽温化,或清瘟败毒。 8.痰:风痰,多见咳嗽恶风;痰热,多见咳嗽口干;湿痰,多见咳嗽呕吐;痰饮,多见咳嗽气短;痰水停积,多见咳嗽胸胁作痛;痰气凝结,多发瘰疬等。 痰的生成,不外湿聚、热炼而成。湿宜健脾化痰,热宜清肺化痰。然后再依具体情况,加以分别治疗:外感用宣散,痰饮用温化,痰水停积用泻下,痰核瘰疬用消磨软坚。痰的症状在外感和内伤症中经常出现,或作主症治,或作兼症治,随症斟酌。 9.食:伤食在胃,症见胸满吞酸,噫出腐气;在肠则为腹痛泄泻。 食滞内阻,以消导为主,在胃宜消运,在肠宜导滞。因伤食而引起的其它病症,如痢疾等治法均不例外。 10.虫:虫症多见心嘈,腹痛阵作,面色萎黄,甚则腹部膨胀如鼓。 有虫当予杀虫,一般多用杀虫剂治疗,亦有用辛酸苦降合剂,使虫萎靡致死。 11.气:气滞,症见忧郁、恼怒、胸胁不畅、脘腹胀满;气逆,则症见胸闷堵塞、呼吸短促;气浮,则症见心悸、惊惕、神思不安;气陷,则症见萎顿困倦、四肢无力、腹内常有下坠感。 中医对于气分病是极为重视的,《内经》说:“百病皆生于气。”气滞宜疏利,气逆宜肃降,气浮宜镇静,气陷宜升提。一切血病往往由气分引起,或虽不因气分引起而须从气分治疗的,均宜密切注意。 12.血:血热,见妄行溢出之症;血寒,多见凝滞之症;血瘀多见癥积、月经闭阻。血不固摄,多见吐衄、崩漏不止。 血宜循行通畅,血病则不是流溢妄行,即是凝滞不行。行者当止,宜清凉,宜固涩;不行者当通,宜温和,宜散瘀。其有气虚不摄或气滞瘀阻者,宜参用益气摄血或理气去瘀法。 13.虚:精虚,症见脑鸣,脊背痛,腰酸,脚软,阳痿早泄;神虚,为心悸,失眠,恍惚,健忘,不能思考;气虚,为音低,呼吸短促,常感胸闷、疲劳,自汗,消化迟钝;血虚,为头晕,脱发,爪甲不华,面色[白光]白,形瘦,肤燥,月经量少色淡,或经闭不潮。 虚证当补,精虚补肾,神虚补心,血虚补肝,气虚补肺与脾。也可分为阳虚和阴虚,阳虚则怕冷,少气,自汗,食减,大便溏;阴虚为骨蒸,怔忡,盗汗,遗精,经闭等。补阳宜甘温益火,补阴宜以甘凉滋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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