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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综述了近10年眼针治疗脑卒中瘫痪的临床应用与研究,认为眼针治疗脑卒中瘫痪即刻效应肯定,疗效确切,应早期介入,且与其他疗法配合疗效更好,眼针与体针对脑梗死偏瘫疗效比较尚有待进一步研究,对脑出血所致偏瘫眼针、体针、关针疗效是相近的,并对眼针治疗脑卒中瘫痪的预后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主题词:脑血管意外/针灸疗法:眼针:偏瘫0引言 脑卒中最常见及最严重功能障碍是瘫痪。脑卒中后的肢体瘫痪为中枢性瘫痪,开始是弛缓性的,逐渐进入痉挛期。严重的肢体痉挛可引起肢体疼痛,影响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的恢复,并给护理工作造成较大的困难。眼针疗法是在眼眶周围针刺治疗全身疾病的一种微针疗法,对脑卒中偏瘫效果神奇。不少学者应用眼针或配合其他技术治疗脑卒中后瘫痪取得了一定疗效。1眼针治疗脑卒中的取穴 治疗时所取穴区与观眼时眼区分区一致。穴位都在眼眶缘内或距眶内缘2 mm以内的眶缘上,取穴时,以瞳孔为中心,将眼周分为360°,内眦为0°,外眦为180°,这样每个眼区穴都有一定的范围,眶外横刺时,针体刺在该穴所占范围的眶缘上,眶内直刺时,则刺在穴点。治疗中风(脑卒中)中经络、中脏腑的选穴以上、下焦区为主穴,根据辨证分型配用肝、肾心、脾胃区。2眼针治疗开始的时机 有的学者在选取脑卒中偏瘫患者时,患者病程在1周一5个月,或28d~14年,经过配合体针或结合经络导平仪治疗,认为病程越短疗效越好,早期治疗是促进肢体功能恢复,减少后遗症的关键。如果病久,肩髂部肌肉发生萎缩,上肢伸而不屈或屈而不伸,手不能握,下肢僵硬或萎软,有内、外翻足等后遗症,是由经络病候而转为肢体关节的器质性病变,眼针无效。 有的学者选取病程在1周以内或3一14 d以内的脑卒中偏瘫患者,在使用西药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眼针或眼针与运动疗法相结合进行治疗,认为对病情稳定后的近早期(患病30 d内)疗效非常显著,但是,随着患病早期病程的延长,肌张力的增高,其疗效逐渐下降。在出血性脑卒中方面,对于患者神经功能的恢复,应用眼针与不应用眼针有显著性差异,何时开始眼针治疗,应根据患者的意识状态及是否存在严重心、脑、肺并发症而定。凡生命体征平稳、病情趋于稳定、无脑疝征象者可在出血后5一7d开始眼针治疗。分析脑卒中针刺时机与针刺疗效的关系,不能单纯强调治疗效果的差异是有针刺时机的不同而引起的,还应注意针刺时机与脑卒中功能状态也包括选穴配伍、针刺手法诸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交互关系。3眼针治疗的研究3. 1即刻效应的研究 在张国瑞的研究中,使用眼针配合头针,发现有的患者可以当场下床走路,行如常人,或患肢即刻能够主动抬高。针刺后患者肌力比针刺前可提高1级以上,设立体针对照组进行统计学处理,具有显著差异,眼针疗法确切显著。申延安等以眼针为主治疗脑卒中偏瘫159例,通过观察,针刺1次即能行走者19例,接近11. 95%,进一步说明了眼针疗法治疗脑卒中偏瘫的即刻效应。甄德江通过观察脑卒中后患者的握力,发现针刺后出现最大效应的时间在5一15min,每次针刺后的握力呈递增式上升。眼针疗效很明显,尤其用眼针有即刻效应,可以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3. 2眼针疗效的研究3. 2. 1治疗前后的对照研究 温瑞书等用眼针治疗脑梗死偏瘫62例,肌力提高3级以上或恢复正常,语言能力恢复,生活可以自理者41例,症状明显好转,肌力提高2级以上者8例,症状好转,肌力提高1级以上者12例,总有效率98. 38%。申延安等以眼针为主治疗脑卒中偏瘫159例,治疗前后评定,痊愈48例,显效65例,有效25例,进步21例,总有效率100%。茹立眼针体针并用治疗脑卒中偏瘫81例,治疗前后对比,基本痊愈58例,显效巧例,有效6例,无效2例。 以上研究虽对眼针疗效给予了肯定,但不能排除疾病的自然恢复,个体差异,病变的差异性等因素的影响,其论证强度不高。3.2.2严格的对照研究 黄晓杰等对脑卒中患者98例(眼针组(以眼针为主配合西药常规用药))和96例(单纯西药组)进行研究,两组间的年龄、性别、病程、疗程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 > 0.05},治疗后对肢体瘫痪疗效眼针组有效率97 %,单纯西药组有效率75%,有非常显著性差异,眼针组疗效明显优与对照组(P < 0.01)。王鹏琴将138例出血性脑卒中患者作为眼针组,选取80例作为对照组(单纯西药组),两组资料无明显差异,分别对两组治疗前后进行评分,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X2=9.66, P < 0.01)提示眼针组明显优于西药组。 这两组资料是目前眼针治疗脑卒中瘫痪疗效研究方面较严格的设计,认为眼针治疗脑卒中瘫痪疗效确切。为保证研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科研设计中应严格遵循对照、随机、重复、均衡、盲法5大基本原则,以避免偏倚和机遇对研究结果的影响。但眼针疗法利用盲法有实际困难,所以必须同时满足其他几个原则,才能排除自然治愈,个体差异及主观性等导致的疗效判断错误。3. 3眼针与体针对照的研究 聂志华等将124例急性脑梗死患者,随机分为眼针治疗组和体针对照组进行治疗,两组在年龄、性别、梗死面积、病情严重程度等方面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治疗后评定,治疗组总有效率95. 3%,对照组总有效率70. 0%,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 < 0. 005 )。认为眼针治疗急性脑梗死疗效优于单纯体针治疗。 韩善夯将脑梗死患者70例随机分成两组,治疗组35例运用眼针治疗,对照组35例常规针刺治疗。结果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X2=9.66, P < 0.01),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认为眼针的疗效优于单纯体针治疗。 王梅康等选出72例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选用拉丁方设计,同时安排3个因素,以针刺时机(A:1一7 d; B:7一14 d; C:14 ~ 21 d )、.刺激量(轻、中、重)、针法(体针、头针、眼针),3个因素及3个水平对各组进行治疗,结果是以针刺时机7d内、体针、重刺激量的组合治疗效果最佳,认为多因素在不同水平上的优化组合,是提高针刺疗效的关键。 张明波等将经CT检查证实为脑出血的120例患者,随机分为眼针组、头针组、体针组、对照组4组,均采用相同的西药常规治疗,实验组在此基础上给予针刺治疗。治疗前后均分别打分,结果表明,无论眼针组头针组还是体针组,其临床功能恢复水平均高于对照组(P < 0. 01)。而3组实验组之间差异却无显著性意义(P > 0. 05)。认为眼针体针和头针对于出血性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的恢复作用是相同的,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 以上资料表明:部分学者认为在治疗脑梗死及脑出血患者神经功能缺损时,对前者眼针的疗效比之于体针要好一些,但也有学者认为对于缺血性脑卒中,体针在7d内,重刺激量效果最佳,而对后者目前研究认为眼针、体针、头针疗效是相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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