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75|回复: 1

发物食用有讲究

[复制链接]

797

主题

788

回帖

3934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3934
发表于 2014-9-15 21: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物”,顾名思义是可以引发疾病或导致宿疾发作或加重的食物。客观地说,“发物”确实存在。但是,一种食物对于一种疾病是不是发物,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性的不同而确定,也就

是说,需要根据中医辨证结果来确定是不是“发物”。
  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使用食疗时和使用药物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进行辨证论治。

  “发物”常分为以下几种:

  1、动火发物: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这些食物能助热动火,火伤津劫液,发热口渴、大便秘结之人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虾、蟹、鹅、鸡蛋、椿芽等有动风的作用,患有荨麻疹、湿疹、中风等疾病者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饴糖、糯米、猪肉、面食等,具有肥甘粘腻之性,患有湿热、黄疸、痢疾等疾病者应忌食。


  4、积冷发物: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多具有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脾胃虚弱者要慎食,过食会导致胃寒冷痛,肠鸣腹泻。

  5、动血发物:白酒、胡椒、羊肉等,具有辛热入血、动血伤络、迫血外溢之性,凡是月经过多、皮下出血、尿血等患者应当忌食。

  6、滞气发物: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具有滞涩阻气,难以运化之性,腹胀、积食者应忌食。

169

主题

175

回帖

686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686
发表于 2014-9-15 21: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物确有发病的情况,但食用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有热疾病的人也可适当食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阳光中医针灸学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董氏奇穴|针灸培训|董氏针灸|阳光中医针灸推拿学校论坛 ( 鲁ICP备14003402号-1

GMT+8, 2024-11-22 07:28 , Processed in 1.130622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