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洋之露 于 2014-9-30 10:51 编辑
[摘要] 目的:观察眼针疗法配合语言康复训练对脑梗死致运动性失语患者语言功能恢复的影响。方法:将 84 例患者随机分为 3 组各 28 例,眼针组给予眼针疗法,康复组给予语言康复训练治疗,针康组给予眼针疗法结合语言康复训练治疗,3 组均治疗30 天。采用西方失语症成套测验 (WAB) 来评定患者的语言功能,作为诊断和疗效判定依据,观察患者失语商(AQ)、自发言语、口语理解、复述、命名 4 项基本语言功能及日常生活交流能力 (CADL)。结果:3 组患者治疗后口语理解、自发言语、命名及复述的评分均较治疗前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治疗后针康组患者自发言语、命名及复述评分与康复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治疗后眼针组患者命名及复述评分与康复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5)。治疗后,3 组患者 AQ 和 CADL 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 (P<0.05,P<0.01)。与康复组治疗后比较,眼针组 CADL 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意义 (P<0.05);针康组 AQ 和 CADL 分值均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 (P<0.05,P<0.01)。结论:眼针疗法和语言康复训练均对脑梗死患者语言功能的恢复有效,但两种治疗方法结合治疗对脑梗死致运动性失语更有积极作用,且提示对自发言语、复述、命名方面的治疗更有优势。 [关键词] 脑梗死;运动性失语;眼针疗法;语言康复训练 脑卒中是一种发病率、致残率、死亡率较高,并发症多的疾病,较为常见的并发症是言语障碍。国内报道,脑血管疾病患者约 25%伴有言语障碍。脑卒中患者中除了明显失语之外,仍有 60%患者在交流上存在问题。其中脑梗死致运动性失语又是各类失语症中最为常见的表现之一。运动性失语是其口语表达障碍最为明显,表现出非流利型自发语言,语量少、说话费力、找词困难等,因语量少而限于实质词并缺乏语法结构,呈现电报式文样。本研究旨在运用眼针疗法和针对中医治疗失语症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借助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和评价手段探索其作用机制,以全息理论与中医传统理论相结合,为提高中风失语症临床疗效寻找一种崭新的治疗方法和思路。 1 临床资料 1.1 诊断标准 脑梗死诊断标准:符合西医疾病诊断标准:参照中华医学会制定的 《各类脑血管病诊断要点》中动脉粥样硬化性脑梗死诊断标准。中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脑病急症协作组起草制定的 《中风病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试行)》,中风辨证分型标准参照中华全国中医学会与卫生部中医急症中风病科研协作组于 1986 年 6 月通过的 《中风病中医诊断、疗效评定标准》。经西方失语症成套测验(WAB)诊断为运动性失语。 1.2 纳入标准 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全部病例均经过头部 CT或 MRI 检查证实为脑梗死,病程 7~90 天,性别不限,年龄38~73 岁,意识清醒,生命体征平稳,能合作,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排除标准 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合并有脑肿瘤、脑外伤、脑寄生虫病者及肝、肾、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中医诊断为中风病中脏腑或后遗症期者;严重眼部疾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 1.4 一般资料 观察病例为针灸科住院治疗的患者,共 84 例。随机分为针康组、眼针组、康复组各 28 例,治疗、疗效评定中实施盲法。3 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等一般情况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 治疗方法 2.1 基础治疗 3 组患者均给予神经内科脑血管病常规处理,参照 《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 (2005 年版),如调整血压,防治脑水肿,改善脑循环,促进脑代谢,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以下不同治疗措施。 2.2 康复组 采用语言康复训练治疗。设专门语言康复训练师,训练时主要采用:①传统方法,包括放松疗法、发音器官运动训练、呼吸训练、发音训练及语言矫治等训练措施。②刺激促进法(Schuell刺激法),对患者进行语言康复训练,重点是加强理解和表达训练,在同一医师指导下由治疗师在安静的环境中对患者“一对一”进行康复训练,主要以表达和文字阅读为主。每天 1 次,每次 30 min,每周治疗 5 次。 2.3 眼针组 采用眼针治疗。取穴参照 《中华眼针》拟定。主穴:上焦区、下焦区;配穴:肝区、脾区、肾区。操作方法:对于不能行走的患者,取仰卧位于床上;对于可缓慢行走的患者取仰卧位或坐位。于眶外选好的经区找准经区界限,用酒精棉球严格消毒皮肤,选用 28 号至 30 号 0.5 寸不锈钢毫针,距眶缘 2 mm 处沿皮轻轻刺入(防止伤及眼周小血管),可刺入真皮达皮下组织中,不可再深。留针期间不行补泻捻转等手法,嘱患者在留针的情况下,做发音练习,在留针 30 min后将针拔出。拔针时先用干棉球按压针眼再拔出针体,用干棉球继续按压针眼以防止出血。每天针刺 1 次,每周休息 1~2天,治疗 1 周为 1 疗程,共进行 4 疗程。 2.4 针康组 采用眼针联合康复治疗。眼针治疗同眼针组,康复治疗同康复组。 3 组疗程均为 30 天。 3 观察指标与统计学方法 3.1 观察指标 ①失语商(AQ)及自发言语、口语理解、复述、命名 4 项基本语言功能评分,参照文献;②治疗前后均以WAB 和日常生活交流能力(CADL)各行 1 次语言检测评价。 3.2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11.5 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治疗前后比较采用 t 检验,多组资料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 4 治疗结果 4.1 3 组患者治疗前后语言功能评分结果比较 3 组患者治疗后口语理解、自发言语、命名及复述的评分均较治疗前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治疗后针康组患者自发言语、命名及复述评分与康复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治疗后眼针组患者命名及复述评分与康复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5)。治疗后针康组与眼针组各指标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 4.2 3 组患者治疗前后 AQ 和 CADL 评分情况比较 治疗后 3 组患者 AQ 和 CADL 评分均较治疗前提高,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与康复组治疗后比较,眼针组 CADL 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针康组 AQ 和 CADL 分值均提高,差异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意义(P<0.05,P<0.01)。治疗后,针康组与眼针组 AQ 及 CADL 分别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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